Archive for 09月, 2009

麦饭

星期五, 09月 11th, 2009

萝卜缨子

看了上面一张图,但凡熟悉陕西民间饮食的人定能会心淫笑。不错,这就是在老陕心目里地地道道的麦饭了。

为什么叫做麦饭?我一直不得甚解,后来听人说是因为这个饭食的做法是用菜叶子与小麦粉混合蒸成,故得名麦饭。对此我并不完全同意,因为听说也有用杂粮面混着菜杆菜叶来蒸的。看卖相,论原料,这的确是一道贫民食品,大概是饥馑年月穷人在山里拔些野菜,混着刮了几遍面缸得来的一点点可怜的面粉,发挥充分的想象力做出的这么一道食品。即便是在今天,此物的主要材料依然是槐花、茼蒿一类的野菜,上不得席面。

我并不喜欢麦饭,因为口味太淡,尽管母亲每次做好之后,都要在上面盖上蒜泥辣椒面,再用滚油一泼,但我仍不喜。可是陕北人用土豆和面粉做成的类似的食品——洋芋擦擦,我却比较喜欢,究其原因,可能是我对淀粉比较敏感。现在外面很多的馆子都大打农家牌,纷纷推出麦饭这一乡土气息最浓的饭食,端上来一看,往往是面多菜少,可是麦饭的精髓在于菜和面的比例。刘绍棠在《榆钱饭》里说到,榆钱饭,榆钱和玉米面的比例是九比一,尽管地域不同,但做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再次论证了麦饭里饱含着的饥馑时期的独特魅力。面多菜少,成了蒸面粉团,偏偏菜叶子出不了油,否则还能当成粉蒸肉卖。于是馆子里的麦饭不伦不类,我再也没吃过,更不会去点它。

我们已经不需要用麦饭来忆苦思甜,因为在麦饭产生的年代,能吃上它就算是好日子,因为里面毕竟还有面粉的踪迹。我已经无法想象没有面粉的野菜应该怎样烹调,熬成只有菜叶子的汤?或者年成更糟,连吃野菜汤都成了奢求,那就只好扒树皮吃观音土了。

今天母亲做的这盆麦饭,让我猜用的是什么原料。我尝了两口,似曾吃过,但又说不上来,母亲这才笑眯眯的说用的是胡萝卜缨子。我搞不清楚为什么在这个时节里会有专门的胡萝卜缨子卖。一块钱三把,倒是非常廉价。做成麦饭,竟相当可口。只是这个铝盆,太过于古旧了点儿……或许,它的年龄比我还大……

有车有房与父母双亡

星期二, 09月 8th, 2009

无意中看到这么一段视频,颇为有趣,某砖家称“丈母娘逼女婿买房”是房价上涨的幕后推手。不难想象,某对儿情侣要结婚了,没想到丈母娘板着个脸教训起未来女婿:我女儿花容月貌,跟了你这个穷光蛋,我们家啥也不图你,这房,你总得有一套吧。难道我女儿嫁过去跟着你睡大街?丈母娘说的很有道理,睡大街是万万不行的,城中村租廉价房也是不行的,甭管有钱没钱,哪怕捐精卖血,就算榨骨吸髓你也得把这房给买下来。于是男方家里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家有薄资的尚可买下一套,实在困难的砸锅卖铁也得凑个首付出来。数月之后,谁能知风风光光的婚礼背后,又浸透着多少血泪。按照砖家们的话说,这就叫刚性需求,就好比粮食危机了,砖家们又跳出来说粮食之所以少了是因为吃粮的人太多一样。解决前一个问题的办法是让女婿们持刀秒杀丈母娘,后者的解决办法就是扔下核弹人类自残。

我们早就告别了三转一响的时代,结婚后跟张大民一样两口子抱着大树睡觉更是笑谈。现代女性招亲,或有心软者不愿当面明说,但总少不了拐弯抹角的问你家里到底有房没有。有人对这种心态总结成八个字:有车有房,父母双亡。这是个可行性很高的标准,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的时候都能有这般水准,中国法治进程肯定领先现在二十年。车与房,是客观物质标准,不过前一阵有个调查显示,女性更在乎男方是否有房,而对于是否有车到显得不太在乎,于是我们抛开车这个因素,只谈房子,使整个问题显得简单一点儿;父母双亡,是家庭道德标准,婆媳大战几千年,这个根深蒂固的矛盾不是和谐社会所能解决的了的。乍一看,这两个标准之间是并行不悖,可你稍微细想,其实,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微妙的。

一个二十多三十岁的男青年,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无外乎有以下几种可能:1.自己工作赚来的。2.父母掏钱买下来的,这其中又包括父母出个首付自己掏月供的这种。第一种情况的出现,说明改男性收入高,能在这个时代在踏入社会不久就买下房子必然收入不菲。女方很高兴:有这么个男人为伴,此生无忧矣!好,他的父母可以去死了。第二种其实也一样,父母既然已经竭尽全力帮着买了房子,那么作用也就不大了,反正是别人的爹妈,在这时候双亡正好,还能在新婚燕尔之际继承遗产。其实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清贫,怎么也买不起这套房子,你不得不去为新婚租房或者合住的时候,那在一些人的眼中,此等父母留之何益?

于是,这个标准的逻辑结构就出现了:有车有房是父母双亡的前提。实在无车无房,那父母双亡倒是可以出现在有车有房之前。

禽兽逻辑,呸!

Old mum 蹄 blossom

星期一, 09月 7th, 2009

我简直为我这个天才的题目感到陶醉。

如果把它翻译成中文——其实它本来就是中文——应该叫做:年迈的母亲做的猪手料理。

艾未未是个胖子,他拍了这么一部片子,我看了题目之后,很为他感到担心,因为猪蹄的胆固醇含量是超高的,胖人应该少吃才对。我问一个四川朋友:这个“年迈母亲做的猪手料理”在成都很有名?他点点头,说确实如此。其一是因为本身味道很棒,其次是这家店的经营策略很特别,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一般的中餐馆大多在八九点钟就纷纷打烊,而成都偏偏又很多人沉迷于麻将之类的夜生活不可自拔,凌晨时分,腹中饥馁,上街找食,“年迈母亲做的猪手料理”几乎是唯一的选择。这帮人的消费能力还挺强,加之这东西本身又好吃,一时间名噪川渝,他家店也越开越多,不消多日,竟成了全国皆知的秘密。

我也是喜欢吃猪蹄的,陕西的猪蹄多是卤味,虽然咸香,却不够厚重。日后去了成都,一定要尝尝正宗川味猪手料理。

正宗的蹄花当然是还没吃上,不过这片子本身却是一顿精神大餐。如果从摄影手法上来看,整部片子简直不值一提,连我这个对摄像完全不懂的门外汉也要嗤之以鼻的。手法固然拙劣,但敢于举起摄像机的勇气却是气震华夏。出现在镜头里的人物,最大的官儿也不过是个区公安分局的政委,处级干部,算不得什么,但中国公安机关的强势实在是不用我在这里多费笔墨去渲染,敢在他们面前架起光学设备实在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影片中那段勇斗女政委和法制科长的桥段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那位徐科长,从头到尾几乎一句有用的都没说出来,踢皮球弯弯绕的功夫比C罗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配得上艾老师给他的“混混”二字的评价。相比之下,那位政委显得太过正经了点儿,官腔太浓了点儿,这一套对付别人或许还有点儿用,对付这几位,实在是不对症啊。

在某论坛讨论这个片子的帖子里,有人发出疑惑:此二人这般回答,被上级看见,福邪?祸耶?我说lz你多虑了,他俩的回答非常的体制内。首先,不能说,因为家丑不可外扬,这就是底线。但是,面对这么一拨有来头又气势汹汹的发难者,你简单粗暴的否定他们只能招来更大的麻烦,所以,平心静气,大打太极推手,谁最先撑不住谁就败了——这是对付一般刁民的良方。谁承想这帮人有备而来,闹腾了四个多小时,最后还是警方撑不住,毕竟打出娘胎就没见过这号难缠的主儿。不过徐科长的一番表现的确惊天地泣鬼神,完全配得上虽败犹荣四个字,如果我是他的领导,我一定提拔他到信访部门去工作。当然,信访部门太清水衙门了,比不得公安局。

如果我是“年迈母亲做的猪手料理”的老板,我一定要控告艾未未,因为他给片子起了这么个不着调的名字。有人肯定不解:人家白替你宣传还不好?问题是这么一折腾,“年迈母亲做的猪手料理”成了敏感词汇,被各大网站屏蔽,你想打个广告都不行,多亏啊。于是,“年迈母亲做的猪手料理”店出了新规定:禁止长胡子的胖子来本店消费。

我一直困惑于一个问题,就是四川人为什么管猪手料理叫做“蹄花”?因为我要把“花”翻译成Chinese English。花本身是好翻译的,用flower就可以了。但在最后,我又想起了另一个单词:blossom。这个词有“生命力旺盛”的意思。我想,有艾老师一干人在,实在是民族之幸,那就让这种民族精神的星星之火,如blossom一样的盛开吧!

一日杂记

星期五, 09月 4th, 2009

首先,我要跟英国人一样先谈天气。尽管现在天气预报已经非常发达了,但预报不准的事情依然时有发生。早上天气预报说是多云,不过天气一直阴沉沉的。在中午快下班的时候突然下起雨来,我回家时只能穿上雨披。我刚到家,雨就停了,心情很郁闷。

同事买了个E71,用了一下,大失所望。

下午五点,从单位出来准备回家,看到雁塔路海底捞火锅城已经在门口摆满了圆凳子,五个一组,中间的那个凳子上已经放好了炒黄豆等小食给等餐的顾客。虽然只是五点,可是已经有人开始在门口等了。按理说这还不到饭口儿,难怪海底捞这生意真是羡煞同行。尽管一大堆人批评海底捞的火锅味道不算太好,但人家超一流的服务绝对秒杀西安绝大多数餐饮店,最起码在我去过的地方都是这样,当然,高档馆子我是没去过几家的。当时真想把这场景拍下来,可惜包里装满了东西,相机压在最底下,不太方便取出来,只好作罢。

晚上新闻说酒店业的十二点结账行规作古,可我没从中看出什么太多改变的端倪,只是取消了过去十二点结账的硬性做法,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至于该怎么结账,还是酒店自己说了算。你要还坚持12点为退房时间,谁也拿你没办法。过去穷,没住过酒店,那时候有个叫《公关小姐》的电视剧非常火,从上面才知道原来酒店的结账方式是如此的特殊,以至于让我们这些穷人的孩子有一种错觉:虽然觉得这个方法不太合理,但是不合理的地方发生在酒店这么高级的地方,那么他就是身份的标志。也就是说,虽然你吃了亏,但这种亏不是谁都能吃的,能吃这种亏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主儿。

听说成都研制成功了一种防火公交车,我以为是什么高科技,原来不过是在公交车里加装了几个喷头,司机一按按钮,喷头就喷水,这样就能灭火了。水能克火,这是个简单的五行知识,能把他创造性的运用在公交车这种交通工具上,肯定是成都公交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创举。未来的公交车,不仅要装满人,还要装一大箱水,这为了每天把这些水拉来拉去所费的油钱一定不菲。会不会某一天风向一变,为了创建节约型社会,每次水箱里都不装水了,这样能节省一大笔油钱开支,为本来已经亏损连连的公交事业带来新的活力呢?未可知。公交车啥时候着火很难说得清楚,没听说过有什么公交自燃指数。不过每天因为车里水箱的水带来的损耗是明明白白的。要在这里面权衡一下利弊,还真的是挺难。大概一年前,我也在本地的公交车上发现了那种敲玻璃用的消防锤,当时觉得很新鲜,也觉得很实用,可是很快就不见了,也不知道是都失窃了还是形象工程结束了收回去,总之你是在公交车上找不到这么个红色的小锤子了。后来,成都的公交车自燃了,公交公司又纷纷的把小锤子装了出来。可是锤子被固定的很死,我在想,如果真着火了,我还能在瞬间把它抠出来吗?

“师傅!车厢着火咧!”

“快!用那个锤子砸烂车窗跳出去!”

“我抠不下来!太紧了!”

“寻个羊角榔头一撬不就下来了么!瓜皮!”

一段黑色幽默的法制史活剧

星期三, 09月 2nd, 2009

在法学院的那段岁月里,我们上的最多的一门课应该是法制史类,那是因为一个人类的法制史,被掰成了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听着挺多,其实还差了一大门儿,那就是建国之后的法制史。教材没写,老师没讲,我也就不以为意,想着大概是平淡无奇或者被左倾路线冲击,搞得不怎么样罢了。后来才发现,之所以没讲,不是因为忽略或者别的什么原因,正是因为那就是一出人治史,赤裸裸的。

今天,无意间看到一个段子,看完之后颇有感慨。不敢独吞,与大家共享。一笑了之,你也别太当回事儿了。

在外地出差,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山路漫漫,大家开始说笑话解闷。既然都是法官,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

一位老法官说,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国家根本没有《刑法》,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刑法草案”,就是办案参考。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照样可以做法官、办大案。
  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为了争取政治正确,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反革命”三字,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强奸就是反革命强奸罪……
  有一次,某个村子出了起奸尸案,搁在现在,当然得定侮辱尸体罪,那时这就属于疑难案件了。法官们讨论了半天,始终没有结论,最后还是承办人突发奇想,拟定了罪名:反革命……不讲卫生罪!
  一车人皆笑。另一位法官忍不住了,也讲了个罪名故事:
  “说个真实案例,是我们90年代搞案件复查时发现的。也发生在没有《刑法》的年代。有位年轻工人,晚上做梦梦到和车间一名漂亮女工发生了关系,早上醒来很兴奋,到处向厂里人吹嘘,连细节都说得一清二楚。消息很快传到女工那里,那姑娘是个烈性子,羞愤难当,居然上吊自杀了。”
  “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年轻工人很快被保卫科抓了起来。案子到了法院,怎么定罪又成了问题,有人说该定反革命流氓罪,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那年轻工人只是做梦,并没有真正耍流氓,就算说他耍流氓,也是口头耍流氓。最后,还是法院院长拍了板:反革命梦奸罪,10年!”
  一位女法官嫌我们讲得恶俗,便说了个带点浪漫色彩的:
  “有个村子,当年许多知青在此下放。有段时间,女知青们纷纷投诉,说总有人偷看她们洗澡。村里很重视此事,安排民兵和男知青轮流值班,终于破案,原来是村里一个二流子所为。案子到了法院,定罪又成了问题。其间,也有人提议定反革命流氓罪,可人家只是偷窥,没有动手啊。最后,还是一位军代表有见地,想了一个又贴合实际,又浪漫的罪名:反革命偷看青春罪。”
  我们聊得热烈,笑得大声,一位老同志一直闭目养神。见我们再无可讲,他终于开口了:
  “你们都说完了吧,我给你们说个猛的,也是真实案例,发生地点是昆明,80年代平反错案时,我亲手纠正的。两个年轻工人,其中一个家里有点小钱,买了块上海牌手表。你们要知道,那时候有块上海手表,可是很不得了的事情,跟你们女同志现在有个LV包包差不多。买表的那哥们儿,姑且称甲吧,有一天无聊,跟朋友乙打赌,说:你如果把路边那坨屎吃了,我就把手上的上海表扒给你!乙一听,靠,还有这么好的事,二话没说,就把路边那坨屎吃了……”
  我们都被雷住了,认真听老法官讲。
  “乙吃完,漱了口,嘿嘿,这个是我想象的,他总不能含着屎说话吧,就对甲说,把表给我吧!这个时候,甲反悔了,他肯定没想到乙会真得会把屎吃了,只好赖账不给。乙火了,要打甲。甲只好说,那我也吃一坨屎,就当还你吧,于是忍着恶心,也吃了路边另外一坨屎。”
  也许是情节太过离奇,车内安静极了。老法官点了根烟,继续说:
  “倒霉的是,乙吃的是新拉出来的屎,所以没事。而甲吃的是陈年旧屎,有毒,当时就不行了,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死了。出了人命,单位当然不会放过乙,把他扭伤到了公安机关。至于怎么定罪嘛……”老法官坏笑着看了看我们。”
  “反革命杀人罪?”
  “反革命贪婪罪?”
  老法官答:“反革命赌博吃屎致人死亡罪,15年!”

碑林屋顶环游记

星期二, 09月 1s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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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老刘把他父亲给我写的一副斋号给裱好了让我去取,顺便再到安居巷里买个镜框装上。这些工作都是超简单的。弄完,并且吃了一顿很不错的宝鸡桥头面后,老刘又带着我到碑林正在修建中的石刻馆里转了一圈。进入工地,要带安全帽。我的头型怪异,一般的帽子都带不上,这个安全帽还是调到最大之后硬塞进去,后脑勺有一块儿都快凸出来了。安全帽的通风效果极差,带着很闷。但是为了安全,还是忍忍吧。

我从来没在脚手架上爬来爬去,因为我身体太胖,平衡性和协调性都很差,进行这种高危作业实在是要人老命。但礼拜天我却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不仅连钻带爬的翻上了碑林博物馆新石刻馆的屋顶,还从近乎45°的屋面爬到房屋大梁上。现在想想都害怕,上坡容易下坡难,如果当时一失足,我就得从房屋间的天井上滚下去,以后地球上就没我了。

右边这张是在碑林未来的地下文物库房里照的。也就是能在修好之前去转一圈,等竣工了,今生都没机会再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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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边,是碑林旁边的一座老宅。只要你不是从小生长在混凝土大楼里,你一定能看出来这个宅子的年头儿。尽管很破旧,瓦片儿上的蓑草以及在周围楼房的映衬下愈发显得衰败。从院子里的陈设,还能看出这里依旧住着人。这并不是城中村,因为他本身就是城的一部分。但是在某些人的历史里,他只能被称之为“老城”,注定要被“改造”,已经有人迫不及待手持棍棒斧凿,恨不能平之而后快。若干年后,又一座用水泥铺就的秦砖汉瓦,富含甲醛油漆涂成的雕梁画栋拔地而起,一群腆着肚子的男人立在下面,恬不知耻的对着唰唰的镁光灯,大谈这座城市是如何保护恢复古建筑。消灭真的,然后力推赝品,因为他们的思想就想这赝品一样的浅薄,一样的冷冰冰。在我心里,唯有这样的宅子才能激起人们对平和生活的美好回忆。可以预见,这宅子也命不久矣。让我们为他默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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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09月 1s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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