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今年年初为了应付上级的征文要求而作,完成后一直在google docs上存放。后来google docs一度被墙,也就疏于照料了。七月,天气如火,跟朋友聊天时,又想起前几年那些奋战在骄阳下的苦难岁月,心生感慨,决定放出此文,聊表对往事的追忆和对今年参加考试朋友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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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乙丑年的腊月二十九,我在办公室里,静静的收拾着东西。明天就是大年三十儿了,窗外的天气有些阴沉,跟以往几年过年时的那种透露出盎然春意的温暖春节来比,尽管今年春节是在立春之后,但眼瞅着这天气,看来过年期间注定要有一番迎风斗雪了。
在窗台那溜文件盒的最里面,我翻出一本很厚的书。书皮上蓝下黄,中间几行大字:《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我把书抽出来,一茬黑一茬黄的书页上面,已经积了些许灰尘。我轻轻拭去灰,翻到书页发黑的那个部分,里面的内容是刑法和刑诉法,而发黄的那些,则是让我感到既熟悉又陌生的其他的法律条文。摩挲着因磨损而发灰的书皮,我的思绪又飞回到了前几年的那一个个火热的夏天。
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听说了司法考试,在那时,在校生不让参加,所以关注的并不太多。在工作之后,司法考试一下成了人生道路上一道必须迈过但又非轻易能迈过的坎儿。刚工作那会儿,对一切都有一种新鲜感,这种感觉完全冲淡了对司法考试应有的紧迫感。在考试前就没怎么复习,典型的“裸考”。当时从市司法局领回来准考证,只是粗略看了下考试的地点和大概时间,也没有仔细端详,结果在考第二卷的时候,我竟然想当然的以为考试时间是14:30,在我进入考场所在学校的时候,惊讶的发现诺大的校园竟然安安静静,一个考生也没见到。我这才觉得有些蹊跷,连忙掏出准考证看了一遍,发现我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如果再耽误十分钟,我就是连考场也进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