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跟一个朋友聊,忽然间谈到了在日常生活中的思维定势问题。我们在谈起某一类人的时候,总会从潜意识中产生“什么人”干“什么事”的结论。不可否认,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东西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并不能想当然,尤其是在考虑他人的想法时,要尤其注意这种不良倾向。
举两个例子:首先就是那个神一样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

我们不谈别的,就谈Brooks在离开监狱之后,无法适应这个汽车满街跑的社会而自杀,因为他被“体制化了”。犯人向往监狱外的自由,这几乎是每个人坚信不疑的真理。但此处表现的确是一个犯人在出狱前拼死也要再犯罪以期获得加刑从而继续呆在监狱里,因为监狱虽小,但是已经成为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你还相信犯人都真的愿意出狱吗?在一开始的时候,他一定愿意。但是随着刑期的推移,对监狱生活的适应,以及对大墙外面世界的恐惧感,这种走出去的欲望正在日渐消弭。
还有一部电影:《三峡好人》
我的评论是:前半部看的你想打人,因为它太慢了。之后到了后半部,你才会忽然涌出很多的感动。

一样,只谈一个细节
三明在十八年后回到奉节去找当年花钱买来的媳妇儿。当年买的到媳妇儿,刚怀孕就被公安解救了。要是上了×闻联播,这肯定是一个“我公安干警解救被拐卖妇女”的社会新闻。被拐卖的妇女被解救后应该过怎样的日子?肯定是“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见到媳妇儿之后,才知这么多年媳妇儿过的并不如意,反倒不如当年在三明家里过的好。于是他们决定复婚。
或许,被拐卖妇女的生活远不如我们想象的那样不堪,被解救后也未必就有了幸福。捆绑不成夫妻,强扭的瓜不甜。也许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