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手撕菜

越是简单的菜,我越喜欢吃。比如醋溜莲花白(也就是圆白菜,或者叫包菜),我就很喜欢,很下饭。在食堂里,这道菜被简化成了炝莲花白,几乎是食堂里最便宜的菜了。所以,我一直认为这道菜虽然清爽利口,但终究难登大雅之堂。

不知什么时候,跟着一个朋友去湘菜馆吃了一会。他点了到“手撕包菜”,我问他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很神秘的说:上来你就知道了。上来之后,我发现这不过是到炒莲花白罢了。我问他这有个什么门道?他说因为这菜是厨子用手撕成一小块一小块而非用菜刀切的,所以更入味,更好吃。我不由的啧啧称奇,原来一道平淡无奇的菜竟然能做出这样的花花来。后来我才知道,不光有手撕包菜,还有手撕茄子,手撕鸡什么的。我拍脑门一想,觉得作为一个西安人,应该最能理解“手撕”这个做法的精髓。你看,甭管你吃羊肉泡馍或者葫芦头抑或三鲜煮馍一类的吃食,无论做法有多大的差异,但在掰馍的时候,你可以把他想象成一种“撕”。我曾经试过用刀把饼切成小方块来煮,这样煮出来的馍边角稀烂,中间很硬,而且根本没有入味。由此看来,这手撕之类的做法并不稀奇,我们的祖先早就想到了。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具体内容如下图:手撕菜国家以行政行为确立手撕菜这个做法,确实是亘古奇闻。于是,我们买不到菜刀了。做饭只能用手撕。去饭店吃饭,你只能点鸡鸭料理,因为家禽的肉纹理性比较强,在做熟的情况下比较容易撕,你想吃个鱼香肉丝,光是那莴笋丝、木耳丝什么的就够让厨师瞪眼睛的,更别说在没有刀的情况下吃肉丝了。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饭店的后厨,几个厨子对着半扇猪肉各拉一角,然后向着不同方向使劲,一副古代的五马分尸图跃然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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